來源:Chinese websites 發布時間:2020-09-18
工信廳規函〔202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19年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各地)按照新修訂的《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激勵措施實施辦法(修訂版)》(見附件),積極組織評選推薦。
二、請各地兼顧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兩個方面,擇優推薦地市級行政區1個;計劃單列市本級由所在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不占用所在省名額。
三、各地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推薦結果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請于2020年2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一份,并附電子版光盤)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
特此通知。
附件: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激勵措施實施辦法(修訂版)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0年1月17日
(聯系人及電話: 010-68205132/5721)
附件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
激勵措施實施辦法(修訂版)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8〕117號),為規范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激勵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是指認真貫徹落實制造強國戰略,在工業促投資、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方面真抓實干、成效突出,具有帶領和示范帶動作用的市(地、州、盟)。
第三條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激勵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統籌安排,有序推進。
第四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的遴選和激勵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推薦單位)負責本地區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的評選推薦工作,并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五條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以地級及以上行政區(含計劃單列市)、直轄市轄區(縣)為主,每年遴選10個,激勵期一年。
第六條 申報市(州)原則上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認真落實制造強國戰略,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了針對性強、具體有效的配套政策,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實施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制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取得明顯成效。
(二)產業特色鮮明,行業帶領作用突出,具有區域代表性,工業總量(增加值)在全國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提升創建工作成效明顯。
(三)積極推動工業投資和企業技術改造,制定了針對性強、具體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了促技改、穩投資的實施機制,傳統產業改造成效明顯,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轉型升級走在全國靠前,本年度技術改造占工業投資比重較大,年度增速較快。
(四)開展工業質量品牌建設行動,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活動,擁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工業品牌。
(五)具備一定的信息化基礎,在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方面成效明顯。積極發展工業互聯網,在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建設網絡、平臺、安全三大體系,開展試點示范、創建工業互聯網產業示范基地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
(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的運行、監測、協調工作,促進工業提質增效,實現工業經濟平穩健康持續增長。
(七)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事故,未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穩定事件。
第七條 推薦單位負責按條件評選推薦,經所在省(區、市)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意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關公開數據為準,材料需完整,推薦函、數據、公章等符合要求):
(一)按照要求(附1)編制《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申報書》;
(二)推薦單位的推薦函和《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推薦表》(附2);
(三)推薦單位對材料真實性、合規性的聲明。
第八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評審委員會,遴選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評審委員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的相關專家及部內相關司局代表(人數為單數且不少于1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評議審查,對各地申報市(州)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專家評審意見研究確定擬入選市(州)名單。根據需要,可進行現場調查核實。
第九條 擬入選市(州)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納入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名單[以下統稱入選市(州)],報國務院辦公廳批復。
第十條 對入選市(州)給予如下激勵支持:
(一)入選市(州)的產業集聚區申報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在評選打分中加3分(百分制)。
(二)入選市(州)在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導向計劃評選打分中加1分(百分制)。
(三)入選市(州)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示范項目、示范企業、示范平臺、制造業單項冠軍等評選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四)入選市(州)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專項資金,在評選打分中加1分(百分制)。
第十一條 同等條件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政策資金安排等方面優先考慮入選市(州)。
第十二條 入選市(州)應大力推進制造強國建設,積極培育本地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推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和發展水平提升;促進區域內企業技術改造,實現技術進步、提高生產效率,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大力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培育提升制造業單項冠軍、推進綠色發展和節能減排、促進安全生產、發展服務型制造,推動制造業價值鏈向高端延伸;持續聚焦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區域內制造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第十三條 推薦單位存在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該市(州)三年評選資格,取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三年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有管理權限的單位依法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分。
第十四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涉及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遴選工作的人員,如存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1.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申報書(模
板)
2.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推薦表
附1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申報書(模板)
一、基本情況
申報市(州)工業發展基本情況,包括總體規模、主導產業、發展水平、發展速度,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乃至全國的地位,產業結構特點、區域內產業發展特色等。
二、已開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落實制造強國戰略
申報市(州)推進制造強國建設方面的思路舉措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制定發展規劃、建立工作機制、形成任務分工、相關政策措施等。在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方面形成的工作思路、采取的具體措施、探索的創新舉措、制定的支持政策,在完善制造業創新發展的環境、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二)工業穩增長
申報市(州)工業穩增長的基本情況、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問題和相關舉措,包括近三年的工業增加值、工業投資等增速情況以及穩增長方面的具體舉措及成效。
(三)技術改造
申報市(州)技術改造投資的基本情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包括技改重大項目推進情況、技改推進政策取得的成效、推進技改提升工業生產效率等情況。
(四)轉型升級
申報市(州)工業結構調整及轉型升級的基礎、條件,工業規劃布局思路、轉型升級進展和主要成效,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情況及成效,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培育情況,發展服務型制造和生產服務業情況,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開展情況,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情況和發展水平提升,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完成情況。
(五)質量品牌提升及兩化融合
申報市(州)開展質量品牌行動、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活動的內容、做法及取得成效。信息化發展情況,在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以及發展工業互聯網方面的進展情況和典型做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申報市(州)落實制造強國建設、促進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的工作思路,統籌解決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轉型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預期成效。
(二)總體目標
申報市(州)制定3年的示范期目標(包括工業總體指標、重點產業指標和企業重點指標),指標要可測算、可考核。行業重點評價指標突出行業和區域特點,能夠切中關鍵問題,可以取得明顯效果。
四、保障措施
為推動轉型升級相關工作的制度化、動態化,申報市(州)要積極創新政策機制,創造有利于工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探索形成推動本市(州)工業轉型升級的管理模式,提出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構建技術創新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的主要任務和配套措施。
五、其他說明事項
(一)申報材料要明確激勵期內績效評價目標,以便適時形成相應的評價結果。
(二)申報市(州)近三年,本行政區域內是否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穩定事件。
附2
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
推薦表
市(州)名稱:
推薦單位:(填寫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所在省(區、市)政府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意見 |
同 意 □ |
不同意 □ |
工 業 和 信 息 化 部 制
一、基本情況
市(州)名稱 |
|
|||||||||||
面積(平方公里) |
|
人口(萬人) |
|
|||||||||
近三年工業總體情況 |
||||||||||||
指 標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工業增加值(億元) |
|
|
|
|||||||||
工業增加值占全省比重(%) |
|
|
|
|||||||||
工業增加值增速(%) |
|
|
|
|||||||||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億元) |
|
|
|
|||||||||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增速(%) |
|
|
|
|||||||||
工業出口總額(億元) |
|
|
|
|||||||||
規模以上工業主營業務收入增速(%) |
|
|
|
|||||||||
規模以上工業利潤總額增速(%) |
|
|
|
|||||||||
R&D投入占地區GDP比重(%) |
|
|
|
|||||||||
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個) |
|
|
|
|||||||||
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噸標煤/萬元) |
|
|
|
|||||||||
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
|
|
|
|||||||||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
|
|
|||||||||
主導產業發展情況(2019年) |
||||||||||||
主導產業(產品)名稱 |
工業增加值占比(%) |
工業增加值增速(%) |
銷售收入(億元) |
利潤總額(億元) |
出口額(億元) |
產能利用率(%) |
||||||
|
|
|
|
|
|
|
||||||
|
|
|
|
|
|
|
二、重要考核指標情況
|
指 標 |
2019年(本年度情況) |
創新 水平 |
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 |
|
技術 改造 |
國家技術改造項目(個) |
|
技術改造投資占工業投資比重(%) |
|
|
技術改造投資增速(%) |
|
|
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
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個) |
|
首臺套、首批次保險補償項目(個) |
|
|
其他領域項目(個) |
|
|
重點領域 |
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數量(個) |
|
獲得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質量標桿數量(個) |
|
|
獲得企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數量(個) |
|
|
獲得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范單位數量(個) |
|
|
制造業單項冠軍數量(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