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西國潤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09-29
項目設立目的及支持重點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大力實施<江西省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行動方案(2018-2020 年)》,按照《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要求,深化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加強產學研用結合、軍民融合,推進我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企業申報所需要的主要條件
1.凡在我省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駐贛單位),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鼓勵與省外高等院校和國家級科研院所聯合申報。
2.沒有研發投入的企業,不得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企業申報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原則上要求其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應達到所申請財政資金的 4 倍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擬申報項目,要求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強度必須達到 3%。
3.申報人原則上年齡不超過 58 周歲[196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有正高職稱的申報人年齡不超過 60 歲[195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計劃項目除外。4.申報人主持在研項曰不得超過 2 項。每人每年申報項目不得超過 1 項恩承擔重大科技研發專項的企業和個人均不得申報新的重大科技研發專項。基地和人才建設計劃不在限項之列。5.申報人不得將同一科研(或實施內容基本相同的)項目向多個科技計劃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申報人本年度科研計劃項目的申報資格,并將納入科研誠信系統管理。
6.已獲得省級科技計劃立項項目,超過 1 年時間尚未簽訂科技計劃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項目到期應驗收而未驗收的,或者是申請延期驗收并未驗收的,主要參與人(前3 名)不能再申報項目。
7.愿意接受科研開發誠信承諾。
8.各級政府公務員不得參與項目申報。
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或資金扶持
每個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預計申報時間
每年 12 月份左右。